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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2019年11月07日 09:49点击量:

为了激励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积极性,增加优秀博士研究生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

(二)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其他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生入学复试;硕博连读考生和其他考生之间,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三)研究院对申请硕博连读学生将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术能力。

(四)取得博士入学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所在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一致。

二、选拔条件

2020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对象为我校一至三年级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博士毕业时,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条件为:

(一)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每学期开学按时到校注册,能够认真、及时完成学校及研究院要求填报的各项材料,如在学生系统填报科研成果等。

(二)申请人所修课程成绩合格;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有科学研究培养潜质,已在导师指导下参加课题研究。以第一作者在SCI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的可优先推荐(导师署名第一的,学生署名第二可视为第一)。

(三)身体健康,符合体检的要求。

三、选拔程序

(一)系统报名

2020年硕博连读申请采用系统报名,申请人操作路径如下:

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进入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系统首页“快速通道”列表—>>硕博连读资格申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请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系统申请。

系统中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中的有关个人基本信息,经招生专业两名专家(其中一名为博士生导师)推荐,于2019年12月5日前提交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并考核。推荐专家原则需有1名博士生导师,且拟接收学生的博士生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专家。如招生专业只有1名博士生导师,则推荐专家对博士生导师不作要求。(系统打印出申请表,一式两份;两份《专家推荐意见》纸质版交给研究生秘书)。

提交个人小结一份:内容包含学习、科研情况、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行为等,内容不少于800字。

(二)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25日由研究院党政主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5人以上(含5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和学术能力考核。其中,学术能力考核包括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四部分。综合考核成绩填入《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面试过程录像存档。

1.思想品德考核

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对申请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行为进行考核。考核采用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并最终由基层党委进行鉴定。思想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记录。

2.学习能力考核

(1)外语水平 (30% )

由考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折算, 若只有四级成绩合格的按60分计算。

(2)专业能力面试 (40%)

考生15 分钟 PPT 报告介绍研究能力,包括研究基础、设计与动手能力、研究设想。面试组 10分钟内提出3-5 个问题请学生回答。

(3)综合能力测评 (30%)

重点考核考生信息搜索与分析能力、逻辑思维、批判性思维能力等。

(三)考核结束后,研究院将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同校招生办、校考试中心联合审核并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的名单,并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一周。

(四)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正式公布获得博士入学复试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五)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与申请考核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在硕博连读考生和公开招考或申请考核的考生之间,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四、其他规定

(一)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夫妻关系及直接利害关系的研究生申请参加硕博连读,与之相关的导师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当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三)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如申请放弃硕博连读资格,须报研究院和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研究生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学业,可转为硕士生培养。但在博士入学后前2年,原则不予受理转硕士培养申请。

(四)硕博连读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转入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五)已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或博士生研究生学籍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予以取消硕博连读资格或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取消学籍、退学等处理。

1.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本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模板

2.个人小结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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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一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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