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院级校企联合科研平台年度考核流程
平台参照厦门大学理工医科院级校企联合科研平台年度考核流程。
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项目负责人填报上一年度的《厦门大学理工医科院级校企联合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并提交研究院审核盖章,研究院审核后提交科技处盖章归档(详见附件)。
考核时间:每年1月1日前
经考核,平台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撤销:
(一)经与合作单位协商,项目负责人自行提出撤销;
(二)平台合作期满后双方未续签;
(三)合作单位应该投入的经费超过一年未到位;
(四)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
附件:厦门大学理工医科院级校企联合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
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院级校企联合科研平台申报与审批流程
平台参照厦门大学理工医科院级校企联合科研平台申报与审批流程。
平台设立流程:
(一)拟设立平台的团队与合作单位协商拟定平台合同,优先选择我校合同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二)研究院院务会对平台设立进行审议。
(三)研究院审核通过后合同报科技处审批。
平台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平台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在岗教师。
(二)合作单位与平台负责人所在团队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契合度。
(三)合作单位资信情况良好,投入经费每年不低于人民币80万元。
(四)平台负责人所在团队针对平台投入必要的人员、研究空间、仪器设备等必要条件。
(五)合作期原则上不少于三年,不多于五年。合作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
附件:(院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合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