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厦门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25修订)》(厦大教〔2025〕27号)《厦门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厦大教〔2026〕3号)及厦门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智能制造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转专业的所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接收专业要求
申请转入学院学生需符合学校转专业资格基本要求,对学院相关专业有一定认识和了解,并具备一定的数理学习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
三、考核要求和范围
为综合评价学生专业基础、学习潜力与适配性,转专业至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需通过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
1.考核形式:面试。
2.考核要求:学生需准备时长 3–5 分钟的个人介绍,可选择 PPT 等展示形式,具体不做要求;面试时需携带学生证及教务处或学院出具的成绩单(5 份)。
3.考核维度:从学生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专业基础(占50%):围绕学生学习兴趣、专业认知、基础知识、学科前沿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学生对专业的理解程度。
(2)综合素质(占50%):围绕学生科研训练经历、学业竞赛、实习实践经历、荣誉奖励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问题者,认定为思政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规则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考生的面试成绩完全相同时,如果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可同时录取;如果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则录取原专业学习的所有课程学分绩点(GPA)较高的考生。
五、工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一般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本科教学负责人、分管本科生工作副书记
组员:各系主任(所长)、教学委员会成员
(二)学院公示本学期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
(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系统报名。
(四)学院对报名学院转专业学生进行初审,根据学院考核遴选比例确定考核人数及名单。考核名单选拔规则如下:
1.不符合学院上述转专业要求学生不予进入考核;
2.如符合学院转专业要求的报名学生总人数(含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未超过学院考核遴选比例,则全部符合学院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均可进入考核;
3.如符合学院转专业要求的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学院考核遴选比例,将对报名学生按以下规则顺序依次进行遴选:
遴选规则1:优先第一志愿报名学生;
遴选规则2:优先原专业已修课程绩点≥3.0,大学英语平均分≥75 分(免修不计)的学生;
遴选规则3:优先原专业为相近理工科专业(或高中选科理科)的学生;
遴选规则4:同时满足上述 3 项仍超名额,按原专业绩点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五)各专业组织学生进行考核,按不超过公示的本学期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形成拟录取名单。
(六)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拟录取名单。
(七)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八)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并在教务系统确认录取信息。
六、其他规定或要求
若拟录取学生在学院公示期间放弃转专业资格,必须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并签名),空缺名额将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学生转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及取得学分的认定由学院审核确定;因专业课程设置不同而未修读的课程和未获得的学分,须通过补修等方式获得。
本细则由智能制造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自2026年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务处发布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为准。
智能制造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0月12日